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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

姐姐想將房子移轉到妹妹名下,最省稅的方式竟是半買半相送。(示意圖/記者陳韋帆攝影)

▲姐姐想將房子移轉到妹妹名下,最省稅的方式竟是半買半相送。(示意圖/記者陳韋帆攝影)

房屋買賣稅率多,親友售屋也經常為了節稅困擾,有一對姐妹竟想出「半買半相送」妙招,不僅省下38萬元稅金,由於取得成本非公告現值而是市值,未來售屋時,也可以省下一筆可觀的房地合一稅。

姐姐表示,「我擁有一間市價870萬房屋,想要贈與或賣給妹妹,但一直找不到最好的節稅方式,並讓妹妹順利進行房貸,在稅率上相當困擾,因為問過好幾個地政士,都無法順利完成,後來找到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幫忙,終於找到最省稅金的方式,而且還妹妹未來售屋,還大幅度省下房地合一稅。」

鄭文在也向媒體分享了「親友售屋極限合法節稅方式」,他以這對姐妹的售屋案例為例:

如果姐姐採用贈與方式,房屋市價雖然為870萬,但稅率是採公告現值計算,房屋及土地現值約240萬,由於每人1年免稅額度上限為244萬,所以免贈與稅,但需繳交契稅1.5萬、土增稅(非自用)必須繳交60萬,合計稅金61.5萬。

但如果是用買賣方式,則需繳交契稅1.5萬、土增稅(自用)僅需繳交22萬,合計稅金33.5萬。

他指出,其中的關鍵,就在於贈與與買賣的差異,若採贈與方式,土增稅採非自用稅率,稅金就會達60萬,買賣方式則可採自用稅率,僅需22萬,相差38萬。

鄭文在進一步說明,「如果採用贈與方式,未來妹妹售屋,取得成本將以公告現值240萬計算,但採用買賣方式,未來妹妹若再售屋,取得成本就是以現在購屋的870萬計算,售屋時房屋若有增值,將可大幅降低房地合一稅。」

這對姐妹最終採用了買賣+贈與頭期款方式將交易完成。最終,鄭文在也提醒民眾,「親友間不動產買賣,由於會有贈與之嫌疑,所以一定要保留支付價款證明,另外,許多人在面臨親友買賣移轉時,都會陷入節稅困擾,建議先諮詢專業的地政士,一家不行,就多問幾家,幫自己在合法的狀態下極限節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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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225283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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